返回 第444章 孙杰和她的家人们  下乡知青做赘婿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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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4章 孙杰和她的家人们[1/3页]

  杨立中在“顺姬冷面店”和“顺姬狗肉馆”两家店做会计时,工资是每月五十块钱。

  他把这份工作让给孙杰后,朴顺姬就把工资上调到每月一百,理由是全职——一家店五十块钱,两家店一百。

  杨立中虽然心里有怨言,但嘴上却不敢说什么。

  孙杰是他对象,多挣点钱他也高兴。

  可他在食品公司的工资,一个月才五十块钱,孙杰手头现在可比他宽裕多了。

  每月一百块钱工资,在京城相当于处级干部的月工资标准了。

  以前孙杰在厂里每月工资才二十七块五毛钱,现在工资一下子涨到一百,虽说不是正式工作,却让她父母在同事、邻居面前显摆个没完。

  孙杰不是个能被父母摆布的人,但她还是会为家里着想。

  她父母虽是双职工,哥哥也是正式工人,可三人工资加一起才一百多块钱。

  这种收入在京城其实已算中等家庭水平,但孙杰还是每月交给家里五十块钱。

  父母总抱怨她交的钱太少,说“姑娘家家的,一个人怎么能花上五十块钱”,可孙杰任凭父母怎么说,都不为所动。五十块钱已经能让家里生活有大改善了,而且她不常在家吃饭,一日三餐几乎都在饭店解决,交家里五十块钱已是她能做的最大让步。

  孙杰家有三个孩子,上面有个二十五岁的哥哥,下面还有个比她小四岁、正在上高中的妹妹。

  她和杨立中同岁,都是二十二岁,也是家里兄妹三人中性格最执拗的一个。

  父母知道拿她没办法,也就不再逼她多往家里交钱。

  但孙杰父母和大多数父母一样,心思全放在儿子身上。儿子二十五岁,早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,家里收入还行,儿子工作也不错,可结婚没房子不行——他们一家五口住的是单位筒子楼,两间卧室总共才四十多平方,两个姑娘住一间,儿子只能在小客厅里晚上支折叠床睡觉。

  就这住房条件,儿子怎么结婚?儿子对象都处了两年,双方父母也见过面,女方家条件比孙家好一些,有点瞧不上孙家,提出结婚三项要求:婚房、三转一响、三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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